桦川农信社联合司法部门力促抵债资产清收化解不良贷款

  农村金融时报-农金网黑龙江讯(记者黄力辉)9月9日,桦川联社联合法院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扭转不良贷款清收乏力问题。

  原来,佳木斯市桦川县的杨某于2014年以其名下四处房产为其朋友刘某在桦川联社的贷款提供担保。后因借款人经营亏损导致贷款逾期。经法院判决,桦川联社依法取得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但原房主杨某一直以房屋内堆放材料和出借他人使用为由拒不主动搬出,极大影响了桦川联社抵债资产的处置进度。

  桦川联社以前期政策疏导为基础,以当前政策支持为前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9日14时,桦川联社工作人员协同县执行局全体干警克服恶劣天气带来的执行困难,依法对杨某未腾退的四处抵债房产采取了强制交付措施。行动中,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强制破门,按照强制搬离程序,有序地对杨某的相关物品进行清点列单。下午17时,执行干警在对四处房屋内的堆放物品登记造册后,制作了移交笔录将抵债房屋正式移交给桦川联社,同时还出具了结案证明,并对双方当事人就房屋移交事项进行释法明理,告知了双方权利义务,保证了房屋后续变更登记顺利进行。

  佳木斯市农信社桦川联社此次联合法院开展的专项清理行动,成功实现四处抵债房产的实际占有。据了解,为加快推进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进度,桦川联社新一届领导班子直面问题,迎难而上,逐笔梳理抵债房产情况,积极商讨应对方案,把全面实现抵债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作为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重点来抓。

  “新官理旧账”。本次行动充分彰显了桦川联社党委的政治站位及大局意识,是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及扭转不良贷款清收乏力问题的良好开端。通过依法执行实践活动、总结清收经验、重新梳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等一系列措施,该行强化“守初心、担使命”的社会责任感,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工作效率,加大执行能力,形成了以“法律为支撑”、“执行为保障”的抵债资产依法清收体系,为桦川联社今后抵债资产清收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新思路,开启了新征程。同时,行动也对老赖户起到了震慑作用,促使老赖户看清形势、认清现实、放弃幻想,主动依法履职履责归还欠款。

  下一步,桦川联社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扩大战果,坚持常态化推进此项重点工作,加大与司法部门配合度,加快类似问题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净化县域信用环境贡献信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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