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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乘金融之东风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农村金融时报-农金网北京讯(记者田耿文)你注意到了吗?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

  “乡村振兴”被提及37次

  “金融”被提及10次

  “保险”被提及9次

  “补贴”被提及5次

  2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文件”)正式发布,这是新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文件指出,“三农”工作仍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乡村振兴务必抓紧抓实。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元年的一号文件,是‘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后的首份一号文件,是‘十四五’阶段的首份一号文件,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胜利,我国现代化建设开启新阶段的首份一号文件。它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新阶段,三农工作开展的重点、方向以及保障等关键,为重心全年转向乡村振兴,为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等衔接,提供了详细、具体、丰富等蓝图和‘施工图’。”中国产业集聚研究专家杨建国告诉记者。

  在此大背景下,我国金融业如何助力和接续乡村振兴?对农村金融市场有何影响?文件围绕加强农业信贷支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等方面提出多项举措,为金融更好地服务“三农”指明了方向。

  37次提及“乡村振兴” 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近年来,我国乡村振兴已实现良好开局,正待全面推开。

  文件指出,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记者注意到, 2018年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已把乡村振兴写进了标题。今年,“乡村振兴”不仅再次出现在一号文件标题中,而且,全文提及“乡村振兴”多达37次,乡村振兴的重要性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最大的亮点是对工作重点的历史性转换。”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张正河认为,脱贫攻坚主要是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而乡村振兴的范围则更广,要求环境、治理等方面全面发展,更具有战略性。

  文件要求,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既要通过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又要借鉴脱贫攻坚的政策体系和机制办法抓好乡村振兴,实现无缝对接、有效衔接。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 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10次提及“金融” 农金的作用和力量被高度重视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金融”一词被提及多达10次。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在接续跟进的乡村振兴过程中,更离不开金融力量的支持。

  文件指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明确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做好监督管理、风险化解、深化改革工作。完善涉农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按照文件要求,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同时,还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首次提出“乡村振兴基金”“农村信用体系”

  与往年一号文件不同的是,今年的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乡村振兴基金、信用体系建设等。

  文件指出,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在农村信用体系方面,文件指出,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

  农村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各地以科技为支撑不断创新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模式,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构筑了持续有力的金融支撑。

  ­­­“农村金融改革”历年多有提及 今年重点在“深化”

  文件要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实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

  近年来,农信社改制一直在以较高速度稳步推进中,改制实践也可以看出,保持县域法人数量稳定、将业务框定在一定区域内,能够防止资金外流,也是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支小的基础。

  这为机构带来市场化思维和发展活力,但部分机构的支农支小的定位也因业务的多样性而被分散。因此,对于农村金融机构定位回归的反复强调体现在近年的一号文件中。

  比如,在2018和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均提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回归本源,将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2020年的一号文件也是要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还要求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

  “普惠金融”连续6年被提及

  今年重点在“数字化”

  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持续提升县域地区金融服务覆盖面。自2016年以来,每年的一号文件均有提及。

  与往年提法不同的是,今年的一号文件将普惠金融的重点有所倾斜,指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

  数字普惠金融创新在“数字”二字,这一概念的提出,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以及更为广泛的平台,同时也有利于加快金融服务获得的进程,是互联网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形成的新业态,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推动力量。

  文件还指出,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

  “农业保险”与“财政补贴” 必将发挥更大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在今年的一号文件中,与金融相关的“保险”一词被提及9次;“补贴”一词也被提及5次。

  文件提出,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做法逐步扩大到全国。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在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方面,文件指出,稳定种粮农民补贴;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支持有条件的省份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县级补贴比例;开展农机作业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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