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镇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农村金融时报-农金网云南讯(通讯员李松)11月20日,中央文明委公布了《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联社自2002年以来连续18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后,获得的一项国家级殊荣。

  近年来,镇沅县联社党委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高效廉洁、团结奋进”的镇沅信合精神,通过党建引领、提升服务、文化建设、精准扶贫和聚焦主业,深入开展全员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全国文明单位是每个镇沅信合人梦寐以求的价值追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省联社党委、普洱办事处党组和镇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创建工作作了精心指导和安排。镇沅县联社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印发实施意见和目标责任清单,形成“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齐抓共建、务求实效”的创建工作格局,保证了文明单位创建规范、有序、深入、持续开展。全社上下思想统一、砥砺奋进,坚持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作为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有力抓手,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展示了镇沅信合文明、规范、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有力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镇沅县联社主要负责人表示,该联社将以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驰而不息把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业务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担当的工作状态、卓越的工作业绩,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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