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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丽明:加快农村金融商业模式创新

近日,中国银监会农村金融部主任姜丽明撰文表示,2015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主动适应经济金融发展新常态,全面聚焦监管主业,强化监管防风险,深化改革促转型,优化服务惠“三农”,落实责任提质效,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快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建成现代金融企业。

其中,对于优化服务惠“三农”,姜丽明指出,要加快商业模式创新,有效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加大重点领域支持,深化惠普金融发展,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她表示。

姜丽明强调,进一步巩固支农支小战略定力。“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市场定位,加快建立体现支农导向的股权结构、董事会和绩效考核等机制。引导将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县域机构应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城区和城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单列涉农信贷计划,确保涉农信贷总量持续增加。鼓励发行‘三农’金融债券和二级资本债券,优先安排开展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流转,拓展涉农信贷资金来源。”

同时,姜丽明表示,要积极支持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践行绿色金融等方面给予金融支持。

针对发展普惠金融,姜丽明提出,重点是以互联网金融为依托,不断将普惠金融发展引向深入。加快推进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商业模式变革的跟进融合。积极推动金融服务便利店建设,探索建立小型化、智能化、数字化的银行网点。大力发展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协同建设线上线下渠道,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体系。探索社区金融服务模式,采取弹性工作制度,实行错峰错时经营,提升交叉销售能力。强化客户分层、分群管理,开发丰富“三农”、小微等普惠性的金融产品服务,探索推广贷款网上调查、审批和发放,提高电子交易替代率。

此外,姜丽明表示,加大东部省份村镇银行县域覆盖的推进力度,引导优秀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到西部发起村镇银行。鼓励规模较大、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发起行分散、业务发展缓慢、经营管理欠佳、服务能力弱的村镇银行股权。继续优化股权结构,提升民间资本持股比例。按照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原则,完善村镇银行监管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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