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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的联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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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条例》的出台让涉农信贷机构也眼前一亮,一种新的联动金融模式即将活跃起来。

中部地区一家农信社的理事长正在思量如何与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记者最新获悉的方案是:农业保险保单如果指定信用社作为第一受益人,农民把保单可作为质押物给信用社,从而获得贷款。

险贷联动的经验

银保合作存在的强制投保问题,背离保险的自愿原则,又增加了农民的融资成本

“农业保险+信贷”金融模式其实并非创新,多年来在一些地方一直有零星实践。早在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广东省率先在佛山市三水区推出“政策性农业保险+优惠信贷利率”模式,即三水区农信社对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业贷款实行在原执行利率基础上下浮5%的利率优惠。新疆奎屯市曾推出“保险+信贷+财政补贴”模式,银行把企业或农户是否办理保险纳入信贷审核环节,强制企业或农户参加保险。同时,在当前农村保险市场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针对这种农业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模式曾表示,不管是对于提高贷款人的信用地位,还是减少农贷机构的风险都是有利的。在菲律宾,在农业贷款合同中会要求贷款人必须参加农业保险,属于一种信贷合同的强制要求。

然而,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农村地区的有些银保合作存在商业性保险或明或暗地强制投保的问题,这既背离了商业性保险的自愿原则,又增加了农民的融资成本,抑制了个别农户对贷款的需求。包括目前在各地都有的“农户贷款+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模式,即贷款人发生意外伤害时由保险公司支付银行借款,因为有捆绑销售之嫌,也受到一些学者的批评。

一个村庄的实践

保险单抵押贷款缓解了涉农企业和农户难贷款、信用社贷款难的长期性矛盾

沽源县小河子乡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坝上地区,这里草原辽阔、山川环抱,有家知名乳业的联营的大型牧场。牧场自养奶牛量不足,便吸收附近村庄的零散奶牛养殖户进场养殖并集中管理。村里的42个奶牛养殖户为取得较高收益,与牧场达成协议进驻582头奶牛,但是养殖量还是没有达到牧场的设计要求,急需资金购买更多奶牛。然而,牧场和农户都没有合适的抵(质)押物,各个金融机构都不敢贸然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沽源县支行副行长徐文龙对《农村金融时报》记者介绍,基于牧场在人保财险为奶牛投保实际,且“企业+农户”奶牛养殖模式具有较好经营和发展前景,人行沽源县支行和沽源县农村信用联社创新了“公司担保+保险公司承保+信通卡质押”的信贷模式。

牧场董事和全体入场农户组成奶牛养殖业协会,制定章程和奶牛保险担保办法。当养殖户贷款时,农户之间签订互保协议,牧场理事会为养殖户签订担保承诺书,然后将人保财险沽源支公司办理的奶牛保险的保险单作为抵押附件,国家惠农补贴资金信通卡作为抵押,方可收到农信社的贷款。

据了解,这种公司与农户联合、保险与信贷接合的方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达到了农户、银行与保险公司的三方共赢。养殖户效益明显,2011年8月全场奶牛存栏910 头,贷款购牛户年经营收入316.6万元,纯收入98万元,户均养殖纯收入2.33万元。信用社实现利息收入38.6万元,其中牧场结息23万元。100万元本金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展期手续,农户已归还贷款本金30.75万元,结算贷款利息15.6万元。保险公司也在2010年和2011年分别获得3.5万和2.66万的保费收入。

徐文龙说:“这个模式,当初人行和农信社都有很大压力,现在看来还是不错的。”这种银保互动、险贷结合的贷款投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缓解了涉农企业和农户难贷款、信用社贷款难的长期性矛盾,利于引导农村信用社转变经营理念、改善信贷服务方式,进一步适应新农村经济发展。

农业保险的多重效应

农业保险带动的资金信贷有良性循环,促使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农业保险会产生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两个方面的影响。”重庆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黄英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农业保险会影响农民的投资和决策行为,农业风险损失将导致农民获得信贷的能力大大下降。在缺乏必要的农业保险发展的情况下,将导致农村金融部门缩减农业信贷,农村金融风险增大,将进一步弱化中小农户获得金融资源的能力,从而形成风险损失与收入下降的恶性循环。反之,由农业保险带动的资金信贷良性循环,促使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此外,黄英君介绍,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会削弱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农业保险的社会效应是指因为农业风险的出现,农业巨大灾害的发生,引起民心躁动、社会秩序混乱,全社会易于陷入危机和瘫痪状态,严重时将危及到政治稳定。

因此,黄英君称,《条例》做出“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的规定是适宜的。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应以此为指导,制订与保险公司合作共赢的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农户利益,确保在农业保险发展的基础上做好农村金融工作。

徐文龙结合自己在基层做金融工作的实践,也提出了更具体的做法。基于防范同一产品销售对象风险的共同利益,保险公司和信贷机构可以联合对农民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人员培训等综合性后续服务,及时互通信息、提示风险,降低各自的管理成本和服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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