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同时将健全问题金融机构处置机制

  农金网北京讯(农村金融时报 记者李林鸾)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9年会上表示,2018年,金融领域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不断加强对经济和社会的支持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其中,扩大金融业开放是金融领域的一项重点工作,势在必行。

  “金融业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的自主选择,这既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易纲认为,这是因为金融业本质上是竞争性服务业。在他看来,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具有三大职能,即有效配置资源、管理风险、为居民和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金融业要做好以上三个职能,就要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对外对内开放,一方面通过引入金融机构、业务、产品,增加金融有效供给,另一方面促进制度规则的建立健全,完善金融制度供给。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开放不断加快,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不过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仍有很大的提升潜力。针对当前金融开放水平仍有待提高的局面,要做以下五点考虑。

  第一,坚持金融服务业开放、金融市场开放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相互配合,协调推进。易纲表示,金融服务业开放要在持股比例、设立形式、股东资质、业务范围、牌照数量等方面对中外资机构适用同等监管要求和标准,以更加透明、更符合国际惯例的方式同等对待内外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开放要进一步联通境内外资本市场,进一步完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完善“沪港通”、“深港通”。继续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更好地发挥汇率在宏观经济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中的“自动稳定器”作用。

  第二,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即要推动落实“非禁即入”,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和业务。

  第三,完善金融业开放的制度规则,实现制度性、系统性开放。加快相关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不断完善会计、税收等配套制度。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规则,同类金融业务规则尽可能“合并同类项”。

  第四,改善营商环境。这需要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提高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和审批效率。加强政策制定的沟通协调,提高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做到规则简约透明。

  第五,完善金融监管。中外资机构开展金融业务都必须持牌经营、接受监管。扩大市场准入的同时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使监管能力与开放程度相匹配。

  值得注意的是,易纲强调,在开放的同时还应完善与金融业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金融业开放本身并不是金融风险产生的根源,但开放过程可能提高金融风险防范的复杂性,因此需要不断完善与开放相适应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事实上,2018年以来,中国在金融风险防控方面已经取得重要进展。在推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面,新一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加强了对金融领域相关事项的统筹研究协调;人民银行职能进一步强化,被赋予必要的统筹协调手段;监管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在稳定宏观杠杆率方面,随着“三去一降一补”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2018年末我国宏观杠杆率总水平为249.4%,比2017年末下降了1.5个百分点。未来,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直接融资比重提升,一部分债权融资会转变为股权融资,有利于宏观杠杆率的稳定。在规范影子银行方面,监管部门出台了资管新规及配套实施细则,影子银行无序发展得到控制。在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方面,强化了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完善了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有效应对了跨境资本流动的冲击。此外,平稳有序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整顿金融秩序等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在此基础上,易纲指出,未来,要适应不断提升的金融业开放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把握各领域出台政策的力度和节奏,形成政策合力。

  二是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不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进一步完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丰富政策工具箱,加强金融市场的实时监测,阻断跨市场、跨区域、跨境风险传染。

  三是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实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量。

  四是健全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机制。探索以存款保险为平台,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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