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级农发行“三合一”专员工作的实质要求

  农村金融时报-农金网河南讯(通讯员梁栋康)今年开始,河南省农发行系统县级支行风险合规纪检专员(以下简称“三合一”专员)正式上岗履职。近来,笔者就南阳市分行县级行专员半年多来的工作情况,深度访谈了部分县级行负责人、专员、兼职合规员、员工,大家认为合规管理在现代银行全面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设置专员,是合规管理上的创新举措,值得肯定,它能够进一步完善再监督途径、强化专职监督、发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查漏补缺作用,成为上级行对基层行实施合规监督的“千里眼”、“啄木鸟”,但目前专员工作情况及发挥作用情况不容乐观,明显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或不足,如专员工作自主性、主动性不强,经验不足、缺乏监督、不被基层行看好等。因此,建议从七个层面入手,进一步强化对县级行专员履职尽责管理,促使县级行风险合规纪检相关工作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根治“十不问题”,充分发挥其在全行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特殊监督作用。

  基于定性,要突出专员履行发现风险的实质性职责。最近,河南省分行制定印发的《基层行内控合规垂直管理实施方案》(豫农发银办〔2020〕73号),进一步完善、明确了专员的26项工作职责,并强调内控合规工作实施垂直管理,专员要在上级行合规部门的垂直领导下开展工作、不承担县级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笔者认为,目前专员的工作职责太多太细,不利于专员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简单地说,专员的主责主业和工作实质就是发现、根治、防止发生纪检、内控、风险问题,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应该是县级支行兼职内控人员的工作。这一点应该作进一步明确,不要让专员的工作陷于无穷无尽的“繁琐”之中,使其有时间、有精力、有权力相对独立开展工作,真正发现、根治、防止发生纪检、内控、风险问题、现象。

  贵在日常,要做实做细穿透式监督。实效,源于实实在在的日常监督。监督无处不在,但是必需是穿透式监督,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了解、检查、监督,要坚持“四个围绕”。围绕中心工作(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开展监督;围绕运营管理各项流程、各个环节开展监督;围绕履职要点开展监督工作;围绕县级支行“一把手”合规执行情况、勤政廉政等开展监督,这是专员所必需要负起的责任,但必须以发现问题为工作导向,带着“有色眼镜”去监督。要通过实实在在的“深耕细作”,履好职,做到位,做实内控合规监督工作。同时,对每天开展的工作,参加(参与)的会议、活动要序时记录,建立监督台账(序时登记监督事项、处理结果),各类监督资料、检查材料、工作总结报告等要保存完整,并及时全部整理归档,达到“有记录可展示、有材料可证实、有台账(报表)可查询、有档案可利用”,不断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抓住关键,要关注到真正的内控侧重点。内控内容非常繁多,若抓不住关键,监督工作就产生不了相应的显著成效。一般情况下,专员工作要抓住三大侧重点:开展案件风险排查,摸清案件及案件风险底数,查找和弥补案防缺陷;加强内控监督,主要做好四项监督检查(对本行各岗位尽职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业务部门履职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项工作需要与专业;做好反洗钱工作,组织财会、营运、信贷管理等条线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反洗钱工作,督导有关部门人员,明确任务,界定责任,形成合力,此项工作还需要与人民银行、法制部门加强联系。前两项工作特别需要着重分析与总结,加强预判与防范。

  实施检查,要毫不保留地暴露内控风险隐患问题。专员围绕制度、机制、流程、操作等领域制定检查监督计划,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或综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延续性检查与持续跟踪。加大内控合规突出问题排查力度,持之以恒抓落实,切实摸清问题底数,扩大治理成果。加大对异常操作频率多、违规概率高的业务检查力度,着力解决问题发现和管控切入不及时、不准确,内控治理不彻底现象,以穿透式检查来强化第一道防线的制度流程执行力和自我纠错能力。加强员工日常行为管理检查,定期开展岗位尽职自查、业务部门履职检查以及内控合规部门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活动。

  成果运用,推动内控执行成效高质量转化。专员对检查、督导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责任部门或当事人,督促责任部门或当事人及时整改,在业务流程和操作管理中找准问题出现的关键点,不断完善制度流程。及时向内控合规部门反馈检查结果,强化检查结果的共享和应用。同时,围绕问题性质和出现频率,深挖问题根源,总结一般规律,并在县级支行合规会议上进行座谈、讲解,举一反三,达到“发现一个问题、总结一次教训、提升一个档次”。所有的问题都要建立台账,跟踪落实整改。

  严肃专业作风,坚持“铸剑”“磨剑”“亮剑”。笔者认为,专员,不应该在县级行担任任何职务,应该只定位于“特派员”身份,代表上级行全权行使合规内控工作责任、职责。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对专员的要求要更加全面、规范、严格。对专员的选拔,要在其政治品质、工作年限、从业经历、专业素质、法制知识、作风表现、认知能力、协调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工作中不能正确履职、屡次发生问题的要考虑“一票否决”,及时予以调整。专员要自觉加强政治、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于向违规违纪行为“亮剑”,杜绝不敢监督、隐瞒不报现象;遵守保密规定,未经上级行同意,不得私自泄露有关监督信息;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和制度规定,发挥表率作用;接受监督,切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每月向所在县支行公开一次合规履职情况,接受群众评议。每季度向县级支行全员公开征求一次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合规工作。每半年向县级支行领导班子提交一次全行合规工作情况报告,由领导班子作出评价,确保合规工作“接地气”、有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基层认可、群众检验”。

  加强宣传,全方位营造严格浓厚的内控合规氛围。任何规矩都是在一定环境下形成的。要坚持经常性积极宣传合规文化理念及管控制度,使全行员工时刻处于合规文化熏陶中,引领员工养成“时时合规、事事合规、处处合规”的自觉。每月以会议形式开展一次合规教育宣传,主要领学总分行及监管部门出台的禁止性规定、义务性规定及有关方面的文件内容和工作要求。每月对全行合规工作开展一次总结,对各个部室的合规资料开展一次展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讲评,不断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工作质量,减少工作失误、杜绝操作风险。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持续不断地将内控文化理念灌输、渗透给基层员工,营造和培育全行重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控制的内控环境和内控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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