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推出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

  农村金融时报-农金网河南讯(记者田耿文)9月7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关于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为降低交易成本,完善担保品体系,将自2020年9月10日起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

  《通知》同时还明确了可作为保证金的国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以及国债作为保证金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

  根据《通知》,以国债作为保证金的,会员可在每个交易日14:30前提交交存或提取申请,郑商所当日办理,资金实时计入会员结算准备金。

  在手续费方面,《通知》明确国债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率为年化0.05%,手续费以每日结算后国债折后金额为基数,按日计算,按月收取。每月第一个交易日收取上月手续费。郑商所可以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据悉,作为保证金的国债类型、折扣比例、基准价调整、手续费计收方式等在郑商所结算细则中进行了明确。标准仓单基准价调整及手续费计收方式一并进行了优化,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的表述也统一改为“作为保证金”。

  郑商所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业务开展时间较长,业务流程及技术系统完善,运行平稳,为开展其他资产作为保证金积累了经验,也有利于市场更好熟悉该项业务。

  此外,中央结算公司为该项业务提供担保品管理服务支持,会员及客户除在郑商所办理相关业务外,同时通过中央结算公司实现质押登记、期间管理等操作,完成流程闭环。

  市场人士表示,国债流动性好、风险低,国债作为保证金是国际上常用的期货担保品方式。此次郑商所引入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进一步丰富了商品期货保证金种类,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市场运行效率,提高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同时,持有国债的一般为机构投资者,郑商所此项业务的开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商品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期货市场功能有效发挥。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