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时报5月22日讯(记者郑源源)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生产运行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都造成了明显影响。受疫情冲击较大的小微企业集中在种植养殖、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制造出口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今天表示,许多小微企业因疫情停工停产,需要流动资金贷款维持生存周转,部分企业短期内偿贷能力受到负面影响。一些企业复工复产后,亟需新增信贷资金支持。下一步,银保监会将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围绕“增量、扩面、降价、提质”的总体要求,确保普惠金融领域整体信贷增长不受疫情冲击。2020年银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要实现“两增”目标。
二是进一步推动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对受困小微企业减息让利。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在2019年基础上继续下降。鼓励银行机构对受困小微企业和涉农主体给予下调利率、延迟收息、调整还本付息方式等优惠。
三是督促银行聚焦疫情冲击下的融资需求变化,合理优化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对存量贷款到期发放新贷款的,不“一刀切”地强制要求增加增信分险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主体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参与抗击疫情应急生产服务的小微企业的临时性用款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加急办理授信审批放款手续。
四是更加精准地做好续贷,缓解客户流动资金压力。对疫情前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无异常、信用记录良好的存量小微企业和涉农客户,如因疫情影响出现暂时资金困难,要应贷尽贷,给予必要的续贷、展期、增加授信额度等支持。
五是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和尽职免责相关制度,提高基层“敢贷、愿贷”积极性。督促银行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细化不良贷款容忍度和授信尽职免责的要求。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分支机构,可在内部考核中适当提高不良容忍度。对因疫情影响发生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应视为不可抗力,对经办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免予追究责任。对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的贷款损失,可适当简化内部认定手续,加大自主核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