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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安盟阮江:克服疫情影响 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农村金融时报5月9日讯(记者郑源源)5月9日,由中国农科院农业风险管理中心和太安农业保险研究院组织的“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农业保险发展”研讨会在线上举行。

  中航安盟临时负责人阮江在发言时介绍了此次疫情对农村经济特别是农业保险影响,并就如何克服疫情对农业保险的影响提出五点建议。

  阮江表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决胜之年。年初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和2019年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既指明了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也为克服疫情影响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实施依据。应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随着疫情在全球持续蔓延,一些国家限制粮食出口,使这场疫情已由单一的公共卫生事件波及到粮食安全。把粮食安全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是新冠肺炎疫情给予我们的重要启示。农业生产周期长,经营风险高,常常受到自然灾害和疫病疫情的影响,去年仅非洲猪瘟就对生猪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由于生猪单品种的保费占比较高,也导致国内养殖险总体赔付飙升。“扩面、增品”的作用不仅要体现在对农业的全面保障上,还体现在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上。

  目前,农业保险仍以保成本为主,保障程度还远不能满足农业生产者的需求。这就要求农业保险必须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上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加广泛、充分的风险保障。

  因此,保险机构应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推动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由保自然风险向保市场风险的转变。目前,农业大灾保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都已进行试点,中央特色奖补政策也已实行,应进一步扩大试点区域,增加试点品种,不断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保险机构还应积极开发商业性保险产品,以“基本保险+商业保险”模式,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的保险保障需求。

  二、把保险作为金融支农的重要工具

  在金融行业中,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是与农户接触最多、经营触角最广、涉农保障范围最宽的机构,保险业理应完承担起综合金融“下乡”的重担。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准对接疫情防控期间“三农”领域的信贷保险需求,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乡村旅游产业、种植养殖业、农副产品生产以及农民工返工复工就业等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涉农主体度过疫情灾害难关。

  保险机构应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保险与银行信贷、融资担保、期货等金融工具的联动,通过“保险+信贷”“保险+担保”“保险+期货”等形式,为农户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可以探索以保险网络和人员为依托,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业务宣传、市场开拓、风险调查等前端服务。

  三、重视科技在农业保险中的应用。

  目前,农业保险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与政府的要求、监管的要求、农户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现代高新技术为提高农业保险管理水平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当前,科技应用已不局限于产品设计的技术支撑,更是颠覆传统保险价值链,实现对保险产品设计、市场销售、核保规则、理赔风控和投资管理全链条的变革性创新。

  各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应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将现代科技引入承保、核保、出单、查勘、报案、理赔、反欺诈等各个工作环节,改善管理方式,优化农户体验,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疫情检验了农业保险科技应用的水平,也反映出了管理服务能力上的短板。当前,尤其应在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统一组织下,加快推进农险电子化进程,实现线上客户沟通、全流程电子化投保和自助查勘。

  据了解,北京地区已实现农险业务线上操作,部分省区正在积极推进农业保险承保电子化上线工作。从监管角度上看,电子化也意味着透明化、规范化,新技术也必然带来行业合规经营水平的提升。

  四、加大保险助力扶贫工作力度

  实现“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保险机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以农业保险+大病保险为核心的保险扶贫体系,努力提高保险深度和密度,是农业保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阶段必须完成的任务,但新冠肺炎疫情为顺利实现这一目标带来了新的挑战。

  保险机构要按照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银保监会文件要求,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健全基层服务网络,打通服务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

  要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农业特点,积极开发特色保险产品和扶贫专项产品。地处林区的,应以开发核桃、花椒、茶、中草药等林下经济保险产品为重点;地处牧区的,应以开发牛、羊等养殖业保险和草原保险产品为重点,支持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疫情之下,身处一线的工作人员面临更大的风险,保险机构还应为扶贫干部、农业技术人员等提供相关保险服务。针对“因病返贫、因灾返贫、因智返贫”的问题,保险机构要通过保险保障,配合地方政府探索建立起“防返贫”的长效机制。

  五、进一步强化农业保险的社会服务职能。

  保险机构要以“普惠金融”为抓手,发挥商业保险优势,从解决社会管理痛点出发,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社会性难题。

  要通过开办农村养老保险、农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农民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农房保险等业务,解除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发挥好保险在建设农村普惠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要通过开办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农机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农产品质量保险等业务,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将保险触角进一步向服务“三农”方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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