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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联社平衡之道

省联社向何处去?这是农信社改革无法回避的重大课题。

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金融发展水平相对悬殊,农村信用社之间也存在着较大差异。各省联社作为行业管理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够科学、规范的问题或不足,引起了有关方面的关注和议论。

记者在河北省调研时发现,当地省联社在规范、科学履职等方面有着独到的领悟和做法,为省联社的未来走向提供了一些借鉴。

直面体制弊端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省联社行政授权行业管理职责与股份制改造后的股东诉求渐生矛盾等体制弊端日渐显现

省联社是农村金融改革的产物,其诞生也是当时农信社行业支付风险严重、整体资不抵债状况下的最佳选择,应该说农信社能有目前平稳向上的发展势头,省联社功不可没。“客观地分析,省联社在履职上确有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省联社现有行业管理模式也应根据农信社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做相应的调整和改进。”河北省联社副理事长何福魁坦言。

7年来,河北省联社通过加强行业管理,有效落实了中央的改革决策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风险管理责任,使全省农信社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初步走上了健康、规范、快速发展的轨道,发挥了应有的行业管理作用。

据河北省金融办金融创新处处长彭景辉介绍,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股份制改革方向,河北省联社2011年把县级机构改制成农商行、股份公司(简称“双改”)作为突破口,全面启动改制工作。截至今年4月末,去年启动农商行改制工作的24家县级机构,已全部向银监部门呈报了筹建申请,其中文安、大厂、宣化区、宽城、滦平、围场、南皮及邢台城郊、清河共9家县级联社已获银监部门批准筹建,目前正在进行开业筹备;24家拟改制股份公司的县级联社已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其中20家以上已通过银监分局验收,其中赵县、新乐两家联社已获批开业,将于近期正式挂牌。全省154家县级机构中,已有147家全部清退了资格股,投资股占比已达到99.8%,预计今年可以完成资格股转换投资股工作。

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省联社体制弊端也日渐显现。

首先,省联社行业管理定位不清。根据国务院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省政府接管农信社管理职责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其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省联社作为省政府授权机构,只有忠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才能不辱使命。

但按照银监部门规定,县级联社是法人机构,实行自主经营,省联社行使的是行业“自律”管理,不能过多干预基层业务经营。“不管是缺位,多管是越位”,处境十分尴尬。

其次,省联社行政授权的行业管理职责与股份制改造后的股东诉求渐生矛盾。根本原因是入股的大股东要求行使对农信社的“所有权”进而追求商业利益的最大化,对省联社的行业管理有着必然的抵触和不满。

第三,省联社处置农信社经营风险有责任无手段。根据有关监管法规要求,省联社对辖内存在的高风险机构要承担相应的处置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省联社除了对基层高管人员进行调整外,再无其他过硬手段可以施展,目前能做的也就是组织机构之间的“友情”帮助和省联社从信托产品收益中抽调少量部分进行有限帮扶。

“为解决上述问题,银监会等有关中央部门曾多次进行调研,并提出了在现阶段采取省联社企业化的改革设想,通过控股方式使省联社和县级联社组成利益共同体,从而用市场化的方式彻底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何福魁表示。

省联社保定办事处主任孙双伦认为,从目前情况看,行业管理模式不仅限于省联社的形式,也可采取宁夏黄河银行的方式,通过股权形式参与管理。“不管采取何种模式,只有把县级联社联系在一起,才能克服县级农信社单兵作战、抗风险能力差的弱势,从而发挥农信社的网点、信息优势,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走向市场化方式

根据本省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系统环境的差异,允许省级政府探索适应本地特点的农信社改革模式

谈到省联社这一行业管理机构的未来,何福魁说:“我们切身感受到,省联社管理职能的强化或淡化,要与所辖农信社的经营管理状况特别是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相适应,应该因地制宜,不宜全国一刀切,而且还应该与时俱进,随辖内农信社风险管理状况、风险管控能力的变化而相应调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河北省农信社资产总量和存、贷款规模不仅位居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首,而且在全国农信社系统稳居第五位。

但据介绍,河北农信社法人机构数量众多但单个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成本高、经营质量与效益较差,加之法人治理结构仍不科学、法人治理机制仍不完善、内控管理还比较薄弱,单个法人机构的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都不容乐观,股份制改革后的法人治理与内控管理不会一蹴而就,仍然需要一段较长时间的继续深化改革、改进治理,特别是部分联社历史包袱较重,自我约束能力、风险管理水平仍然较差。

行业专家对此认为,在这种内生性自我约束力量较弱的情况下,更需要强有力的行业管理来推动,帮助其深化改革、防控风险、规范发展,不宜过早淡化行业管理,否则,将会重蹈覆辙、风险反弹。

对于行业管理之议,省联社廊坊办事处主任樊鸿武的观点十分鲜明:“这些年河北农信社刚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一旦行业管理取消,就廊坊市应该有半数农信社可以放心,但河北全省来说四分之三都不行。放眼全国,地区差异大,具备条件不同,我认为不同区域可以采取不同模式,全国一盘棋很难走得通。”

三河县联社理事长马国成对此明确表示:“省联社行业管理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他认为,省联社逐渐淡出行政管理职能的思路和方向正确,但从现在农信社整体情况来看,时机还不成熟。因为县级联社的自我约束、管理的能力还比较弱,如果现在“淡出”,极有可能造成农信社管理倒退、发展停滞甚至出现系统性风险。“尚需在省联社的管理与指导下,我们的体制和机制建设、服务水平、创新能力、风险防控、战略发展等各方面有较大提升后,才能逐渐‘淡出’。”

鉴于各地农村金融需求、农信社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状况的巨大差异,何福魁建议,出台分类施策、具体可行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省联社功能定位、改革方向、职责权限边界与履职要求,促进省联社规范履职、科学履职,充分发挥省联社作为行业管理机构的积极作用。“另外为体现责权相称精神,建议由省级人民政府基于本地金融需求特点,根据本省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系统环境的差异,自主选择改革模式。”

此外,他们也给出了有关“如何科学履职”的答案,即采取省县两级法人、由上而下入股的形式,省联社入股县级联社后即是用股权管理等市场化的方式替代现有的行政管理模式,符合国务院金融工作会议确定的淡出行政管理职能的主要精神,同时对县级机构尤其是高风险社的风险化解有很好的效果,可以在发挥全省农信社规模效应与品牌影响、降低运营成本、防控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增强服务“三农”能力等多个目标上取得较好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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