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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银行支持农田水利建设问题的浅析

 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水利作为农业的命脉,中央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将水利建设作为中央年中的一项重大议题。水利建设未来十年将迎来一个“黄金十年”。 据资料显示,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2010年我国水利投资是2000 亿元,这意味着未来10年的水利投资将达到4万亿元。4万亿投资将会改善我国目前水利建设滞后的面貌,将会显著地改善农村水利建设滞后问题、洪涝和干旱灾害问题、大江大河污染问题等等。因此,加强水利建设工作义不容辞,当举众力,加大投入,惠及民生,对于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战略意义。

农田水利建设对是金融机构一项十分的迫切工作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利改革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水利投入强度明显不够,建设进度明显滞后,水利保障水平明显偏低,加快水利建设刻不容缓。特别是近年来频发多发的严重洪涝干旱灾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增强水患意识、加大政策支持、加强水利建设、深化水利改革、提高水利保障能力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加强水利改革发展成为当前工作任务头等大事,要把水利建设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大事来抓,全面部署。

对咸阳市而言,无论是市政府还是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兴水利、除水害工作,及时周密部署,调剂资金,加大对加强水利建设推进步伐,促使水利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咸阳市经济社会发展、西咸新区、沣渭新区等开发开放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但必须看到,对照中央对我市的城市定位和经济发展要求,我市水利改革发展也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干旱缺水仍然制约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于全国人均水平,远低于世界公认的人均1000立方米的缺水警戒线。城市供水需求以及农村和生态缺水依然严重。二是防汛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独特的地理位置和雨情水情,渭河流域和中小河流普遍尚未治理,蓄滞洪区启用难度大,城市积水和雨污混流问题亟需解决。三是农村水利建设滞后。水环境恶化趋势尚未有效遏制。河道污染严重,河道断流、河干现象普遍,城乡水环境面貌依然较差,上游水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加之水利投入渠道单一,规模严重不足,水利管理体制机制仍需理顺等,可以说,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刻不容缓。作为咸阳市金融机构,要率先为旗,加大对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支持力度,寻找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路径,配合政府部门投入7500万元,支持水利建设。

当前金融对农田水利建设支持存在一些障碍问题。一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贷款缺乏合格的承贷主体。现阶段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体制不顺,农田水利设施经营主体、运行机制、经营模式、产权归属等问题都不太清淅,在管理上涉及的部门广、头绪多,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缺乏合格的承贷主体,成为影响信贷支持的突出障碍。

二是农田水利建设投融资缺乏市场机制。一是水利设施建设往往周期长、资金需要量大、见效慢,且受洪灾风险可能性较大,很难满足商业性金融机制对信贷风险控制和信贷收益水平的需求,致使商业银行不愿对其发放贷款。二是金融介入农田水利建设缺乏配套政策,金融机构对农田水利建设的贷款,既不能享受一定得补贴,贷款损失后也没有从相关部门获得补偿的可能,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另外,农田水利建设保险缺失,农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阻碍了银行信贷的进一步投入。

三是服务农田水利建设的金融产品缺乏创新。目前,多数人利建设项目公益性强,缺乏有效的担保,涉农金融产品相对单一;对于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贷款仅仅依靠农发行的政策性支持,没有形成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的还贷和收益保障制度。加之大型商业银行对县域以下的营业网点撤并较多,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又主要针对农户发放种植、养殖业小额贷款,靠涉农信贷模式很难满足水利建设的资金需求。

四是作为金融机构要看到长远利益,不能以为服务农田水利建设见效慢,支持亦是星星点点。水利现代农业建设是我国持续发展的首要条件,是节能减排,提高提高水资源供给保障,保护经济发展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这几年经济总量扩大、工业快速发展和人口较快增加,迫切需要提高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保护经济发展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迫切需要提高防洪排涝减灾能力;建设独具特色的西咸一体化大都市、现代化宜居城市,迫切需要提升城乡水环境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迫切需要提高农村水利基础保障水平。可以说,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城市安全和生态环境改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因此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要充分利用金融机构举力作用,助推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发展。一是加大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合格的承贷主体。对筹建未建农田水利工程项目,首先要明确产权归属,其次要对工程竣工后,经营管理方式、投资回报期等具备一定的合格主体,在此基础上,实行招投标的方式,公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对现有的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实施改革。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可采取竞标拍卖、租赁、股份合作或联营等多种方式,以便使一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实现商品化,作为金融机构贷款的抵押品;大力推行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可采取将农田水利管理机制改革。可采取将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式,准许个人承包、租赁经营。承包人可与所有者签订合法的承包合同,采取“以水养水”的新路子,实现政府部门、经营者、投资者、受益者共赢的良好局面,吸引社会更多的投资者前来投资。二是用好综合政策,为金融支持水利建设提供安全保障。大力推行农田水利设施贷款贴息政策,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由各级财政给予贴息或承担全部利息;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提供减免税费的政策,减轻承贷主体的经济负担,制定农田水利设施贷款风险和损失的补偿政策;对辖内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金融机构,当地政府要按投资比例给予奖励;设立农田水利设施政策性保险,完善涉水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对农田水利设施信贷进行支持的积极性。三是加快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产品创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创新服务“三农”、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利建设的金融产口,提高金融服务水利建设的活力。可以探索以项目未来的经营收益或收费权等为担保,对具有未来收益的经营性农田水利项目发放抵押贷款;积极探索拓宽农村有交担保物范围,创新担保形式多样的涉农信贷产品,完善涉农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开展大型农田水利设备、大型农机具等融资租赁业务。此外,还可在有关部门引导协调下,发放银团贷款,扩大贷款投放能力,在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金融支持力度的同时,有效拓展信贷业务,促进自身效益的可持续增长。这几年,政府也应以财政融资方式为主,以政策性金融服务为辅,加大对公益性的大中农田型水利项目投入力度。国务院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科学确立水利基础设施以公益性为主的定位,把水利投入纳入公共财政投入的主框架。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制定相关制度或政策,逐步增加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每年财政增长部分的支出要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列为重点之一。“在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的情况下,以公益性和准公益性为主的农田水利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是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不仅要承担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组织建设的责任,而且要承担绝大部分的建设资金。此外,政策性银行应弥补财政投入不足,为大型公益性的农田水利建设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

农田水利项目需要金融的长期持续性配套服务。这对于有效地支持农田水利项目建设长期性和综合效能的发挥,具有可持续性的服务责任和义务。农田水利项目建成后,作为金融机构还应不断关注项目的使用及维护情况,对项目的维修等费用提供持续性的信贷支持,只有项目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银行类金融机构收回资金并获得收益才有保障;最为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为农田水利建设保驾护航。加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并与金融机构建立“信贷+保险”合作,同时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与农田水利相关的保险业务,为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以及建后维护提供保障;积极引导并组合使用好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商业保险及风险保障与财政杠杆的优化与组合,努力避免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寻求金融服务与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

咸阳市在优化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中,咸阳市金融机构累计十年投放信贷资金6.3亿元,对渭河流域、调度综合治理,完成咸阳蓝天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新扩建工程,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促成咸阳市建成一批中小型水库和农业雨水集蓄工程、节水型农业产业园区、设施农业和大中型灌区13个,加强末级渠系和田间工程配套建设,加快节水灌溉设施维修改造,建成一批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点23个。同时,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主要约束性指标,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搭建水利投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落实占用农业灌溉水源补偿政策。鼓励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按照统一规划,兴修农村水利工程设施。抓住国家新一轮大规模水利建设的有利契机,抓紧与中央资金投向和建设领域对接,做深做实前期工作,保障水利建设需要。

用好用足中央省市、区县财政资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也可借鉴国外的水利工程建设经验以及管理模式,加大主体投资。美国水利项目建设与开发的投资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各私人部门和居民。政府占据了绝对重要的主体地位,水利项目60%以上投资均源于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采取相对独立利益主体的政府间划分水利权,按职管辖,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大河及跨河流的治理,州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中小河流的治理。防洪抢险方面,洪水超过十年一遇的由联邦政府负责;涉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公益性项目的,主要由各级政府负责;对水电、洪水项目主要推向市场或按受益者分摊投资建设。水利事权的划分实施投资主体分摊投资。防洪工程主要是州政府负责。对较大项目,州政府可通过游说众参议员经国会批准后取得资金保证,联邦政府负担65%,地方负担35%。农业灌溉骨干工程、农村供水工程一般由联邦政府投入50%,其余50%由地方负责,由财政支出或政府担保贷款。对低于贫困标准的地区,联邦政府通常采取赠款或零利率贷款的办法予以资助。联邦法律规定任何一个项目赠款不得超过工程总投资的75%,目前实际操作为50%。灌溉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等技术方面的费用,全由联邦政府承担。日本的水利工程建设模式,实施投资分摊的政策,日本的水利资金投资主体主要是国家、地方政府、农民和项目业主,国家和地方政府仅对水利公益事业进行大量投入,而水利非公益事业则推向市场,由项目业主负担,政府提供一定的补助。中央政府负责修建诸如水库、引水坝、干渠这类灌溉设施,地方政府负责修建向农田供水的支渠,用水者协会负责毛渠的修建。各级政府对灌溉工程设施给予相当大的财政支持,灌溉面积较大的干渠,由国家兴办,总投资的2/3由中央承担,县承担23.4%,市、町、村及受益农户只承担余下的10%。如果市、县、村和农民无力支付,通常先由政府垫付,工程建成受益后,再分年归还。县兴办的灌溉工程,总投资的一半由中央政府负担,县政府负担25%,市、町、村及农户负担25%。农户联合兴办的小型灌溉工程中央补助45%。

农田水利不但可以惠农于民,还可以助推我国经济建设有效快速发展。据统计,今冬咸阳市共投入各类建设资金6830万元,投劳72万个工日,出动机械8.1万台班,移动土石方122万立方米,修复各类水毁工程247处,整修各级渠道6850公里,新修防渗渠道486公里,新打机井67眼,新增灌溉面积1.1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6万亩,新修“四田”0.9万亩,新增供水受益人口3.8万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平方公里。

为抓好今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咸阳市早动手、深入动员,对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市水利局相继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灌区秋冬修工作的通知》、《关于大力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和《关于下达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对全市的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出了更为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夯实责任,深入动员,积极出机上劳,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全市全面铺开。因地制宜地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全力搞好技术服务工作。据统计,全市各级水利部门共下派驻乡、驻点专业技术人员350多人,指导水利工程建设,极大地加强了基层建设力量,收到了良好效果。彬县、长武、永寿、乾县等县在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到了工地、地块、面积、任务“四落实”。成立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保证了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顺利开展。

创新农村水利发展机制,因地制宜,突出水资源高效利用。全市武功、兴平、高新、秦都、渭城沿渭各县市区在做好灌区“三修两清一绿化”的同时,以防洪保安、水毁修复重建、堤防整修加固为重点,扎实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开展了灌区节水改造,城乡供水,人畜饮水安全等方面的建设工作。对羊毛湾水库灌区节水进行了重点改造,对北部塬区完成干支斗渠道清淤整修40.3公里,在党家堡、张家山、云阳等抽水站灌区维护检修工作。开展了以流域治理、人畜饮水、“四田”建设、水保生态建设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

落实政策,加大投入。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身生存、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不断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积极引导广大受益区群众自觉自愿投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永寿县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通过县、乡、村协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让项目受益于群众。彬县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财政的大盘子,统筹安排,建立专项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全年农建县财政先后投入资金40万元,有效缓解了农建资金紧张的问题。淳化县拿出48万元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保障了各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采取了以奖代补办法,充分调动了各乡镇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保证了农建的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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