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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贷:探寻自律与创新间的平衡

每天成立一家新公司,网贷公司在2013年的发展势头更加迅猛。

2012年,全国的P2P网贷公司已超过300家,全行业成交量高达200亿元。这一数据来自安信证券发布的一份报告,如果将一些自称P2P的公司都统计入内的话将会更高。而业内对此普遍认可的数字是:P2P网贷公司已经有了2000余家。

在这些数目众多的P2P网贷公司中,率先发布也是目前惟一一家发布公司年度报告的,是总部设立在北京的人人贷。此外,人人贷还入驻了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并在中心促成的成交借贷笔数中排到了第三。

自律:起于公司构建

人人贷签署这两份公约,是希望整个行业能够规范化、阳光化和透明化

早在2011年10月,作为发起单位之一的人人贷就签署了一份P2P行业自律公约。这份公约的全称是“小额信贷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除人人贷外,发起单位还有宜信和贷帮两家机构。

2013年,在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发起的《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中,人人贷不仅签署了这份公约,还作为P2P自律工作执行小组成员,承担起每月向联盟内部发布行业动态的任务。

“人人贷签署这两份公约,是希望整个行业能够规范化、阳光化和透明化,建立起一个自我约束的机制,加强自律、管理和监督,向更健康的方向发展。”人人贷CEO李欣贺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两份公约原则性上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小额信贷联盟这边的公约,规定上更细一点。”

在《自律公约》签署时争论最大的“转债权”问题上,李欣贺则谨慎地表示,这是商业模式之一,没有违反法律,作为金融创新的形式,有争议也属正常现象,并且很多其它机构也在做,需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一模式已经有了上百亿元的规模。但是,他同时透露,“人人贷没有做这方面的业务”。

《自律公约》要求签约机构每季度都要提交业务报告,同时一年至少要有一次外部审核,并在内部形成完善的征信系统。

而在签署这份公约之前,人人贷就一直致力于自身的自律和信息的公开透明。自2012年起,人人贷开始发布季度季报、半年报告和年度报告。“和上市公司一样,一年4次。”李欣贺说。

“行业共同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很难接入征信,央行的征信中心不对我们开放。”他说,“信贷数据是判断一个人信用的非常重要的数据,尤其是P2P公司做的是个人业务,在这方面的需求非常大,也希望央行能对P2P行业进行开放和对接,或者进行一些讨论。”

创新:始自用户体验

人人贷创新的出发点是用户体验,以更实际和更实用的方式服务用户

2012年12月,人人贷推出了“优选理财计划”。截至今年3月5日,这一计划已经推出了10期,金额高达10100万元。正是这一理财计划,让外界对人人贷产生很大的质疑声。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两个问题上:P2P网贷是否具有发布理财产品的资质?这一行为是否涉嫌非法吸储?

目前,这一理财计划方案还在温州金融办的研究过程中。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人徐智潜表示,“我们现在还没有把这个理财计划的模式、潜在风险等问题研究清楚,不建议在温州地区推广这个产品。”

在人人贷推出“优选理财计划”之前,在它的网站上曾经有一个自动投标工具,按照期限、信用等级、金额等帮助借款人进行投标。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后,用户反映这个投标工具并不好用,原因是无法与手动投标进行竞争。

“‘优选理财计划’其实本身只是一个这样的投标工具,能够优先于手动投标去投一部分产品。”李欣贺解释道,“这是由系统完成的,人人贷并没有插手其中的资金操作。比如说用户选择了一定的投标范围,如只投6个月,选定之后系统自动帮你投。因为有一部分人不理解什么叫做‘投标’,为了使用户能够快速地理解,才用了‘理财计划’这个名字。”

为此,人人贷发出一份声明,表示“欢迎广大用户前来人人贷公司,对于所投的每一笔标的交易,进行查询与核实”,“欢迎媒体以及广大用户对我们的监督与考察”。

“人人贷以后的创新,出发点是使用户的体验会更好,以更实际和更实用的方式服务用户。我们的很多改进都是用户提的意见。互联网金融在这一点比传统金融机构有优势,用户的反馈会特别快。”李欣贺说,“人人贷希望长期从事这个行业,也很积极参与行业间的事务,愿意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使整个行业能够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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