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农户经济及信用体系,对于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而言,意义重大。近年来,广西农村金融合作机构开展“信用村(镇)”创建活动,健全信用信息评价体系,强化征信宣传和服务理念,推动了全区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试点建设新成效
通过与人民银行、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合作的方式,广西农合机构把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支持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新农村试点乡镇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以贷款标杆引导农民按照文明信用、诚实守信原则发展生产和经营,对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实行利率优惠、贷款优先、额度优厚等优惠政策。
截至目前,全区农合机构已建立36个信用乡(镇)、668个信用村、1577个信用组,为简化农户贷款手续,加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促进金融扶贫工作构建了良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电子档案载评级
各级农合机构重视农户信用信息评价体系的完善,将有信贷关系和贷款意向的农户、企业、经合组织的信用信息,收入信用信息评价系统,对不同的评分结果给予区别对待。同时,建立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录入收入状况、借贷信息、违约信息等,为农合机构信贷审批提供参考依据。
今年6月末,仅鹿寨农合行就为7.71万户农民建立信用档案和评定信用等级,创建信用户4.23万户,发放信用贷款证3.78万本,核定贷款授信额度3.02亿元。
如今,广西区农合机构已为326万农户建立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对辖区内300余万户农户进行了信用评级,分别占全区乡镇村屯家庭总数的33%和31%。
信用乡镇多优惠被评为信用村(镇)的农户可以凭着信用社核发的贷款证申请贷款,“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并提高了信用贷款额度,享有贷款优先、额度放宽、利率优惠等优惠政策。
信用贷款可以用来发展种养殖业,或运用在工商运输、建筑服务等生产或流通领域,也可以用来购房建房、购买大件商品、子女助学及治病等等。
目前,广西区农合机构累计发放涉农贷款581亿元,其中发放农户贷款218亿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43亿元。
创建信用村(镇)活动,不仅优化了全区农合机构的信用环境,还让广大农户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解决了农民生产、生活资金需求问题,发挥了支农主力军作用,支持了当地农业生产发展和增加了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