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粮收购在即,玉米等主要农产品
价格的下跌、临储价格的下调,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有观点认为,其主因是国际低粮价和国内库存积压所致。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主要农产品价格的高
低牵涉广泛、影响深远,值得高度关注。事实上,影响农产品价格的因素极其复杂,既有整体经济环境的因素,又受供需关系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正在路上。为保障农民收益、鼓励种粮积极性,
我国自2004年起实行粮食托市收购制度,这种由行政手段决定粮食收购底价的方式,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内确实发挥了极其有效的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的不断成熟,非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所带来的弊端开始逐步显现。一方面,单边上扬的托市价格使国内粮价逐步超过进口粮,倒挂的价格刺激了粮食进口。另一方面,粮价的持续上涨使得下游的粮食加工企业成本高
涨,当市场化的销售端遭遇需求不旺时,便会面临“稻强米弱、麦强粉弱”的尴尬局面。扭曲的价格让国内粮食市场生产经
营主体的活力锐减、机制僵化,进而致使产销不顺、库存高企等问题出现。产业发展陷入困境,最终使得托市带给农民的收益效应开始递减。为改变这一现状,中央已经多次明确
,要求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在此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对不同品种实行差别化支持政策。回顾过去一年的农产品收购市场,改
革的举措正在逐步推进。棉花、大豆目标价格试点工作已经开展,油菜籽收购告别临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的决定性作用愈发显著。正是顺应这一趋势,今年秋粮玉米临储价格随市下调,再次释放改革的积极信号。不可否认,粮食收购价格的波动在短
期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卖粮的直接收入,这是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所必须经历的过程,但这符合价、补分离最终的方向。在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面前,需要发展
的眼光,必须认识到,只有让市场发挥应有的作用,农产品市场所面临的僵局才能被打破,主体的活力才能被激发,产业链本身所具备的自我运转、修复能力才能逐渐成熟。当然,在此过程中,我们应当同时
关注改革所带来的阵痛,用理性的态度面对由此带来的波动,并用合适的方式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损伤、种粮的积极性不受影响。中储粮、农发行、各地方政府等参与
方亦应当顺应市场变化,积极做出相应的举措,为此次重大的改革措施保驾护航。只有这样,才能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迈好改革的关键步伐,为农产品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