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汪琨 陈世新报道 近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将20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险理赔款汇入被保险人李某母亲指定的账户。
据悉,被保险人李某系罗田县凤山镇人,现年17岁,在一汽车修理厂当学徒工。去年年底,李某在罗田县大别山商贸广场义水河段不幸意外溺水身亡。经查,李某生前所在的汽车修理厂于2015年4月为包括李某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在中国人寿投保了《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意外身故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期限1年。
接到被保险人家属的理赔申请后,人寿黄冈分公司理赔调查人员迅速开展了全方位多侧面的调查核实,积极协助李某家属收集理赔材料,并通过查看罗田县凤山镇派出所110报案中心记录,认为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死亡属其所参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经请示中国人寿湖北省分公司同意后,按保险条款的规定赔付李某的法定受益人意外身故保险金20万元,为痛失亲人的家庭送上力所能及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