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农金网
www.zhgnj.com

互联网保险走在崎岖道路上

   情人节前,京东金融联合珠江人寿、弘康人寿、前海人寿三家保险公司以“为爱,我愿意”为主题,推出数款与爱有关的投资保障性险种。这是互联网保险不断以新奇招数抢尽眼球的最新一幕。

互联网正在实现对金融业的彻底洗牌与重塑,保险则是其中之一。互联网保险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新兴业态,关系保险行业发展的未来。政府层面先后多次明确了“互联网保险”在保险业转型创新中的突破口作用,“新国十条”细则中,就明确提出支持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

  2014年互联网保险的保费收入超过870亿元,同比增长高达174%,但其仅占全年总保费收入的4%,这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着巨大的差距。“总体来看,尽管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总体规模偏小,但增长迅速,表现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副主任李春亮在日前举行的“2015中国互联网金融高层论坛”上表示。


产品日益丰富,结构有待调整


   “互联网保险具备便捷、时间碎片化、用户体验优先等特点,极大地提高了客户的参与及满意度,也使得一批十分具备启迪性的新产品诞生出来,既兼顾了保险产品的保单价值,又给整个服务流程增加了趣味性。”珠江人寿相关负责人告诉《农村金融时报》记者。

  互联网保险产品种类越来越丰富,但也存在产品结构不合理、保障型产品无突破等问题。部分线上产品大打“理财”牌,以噱头误导客户,偏离保险产品应有的功能。个别险种像“高温险”、“雾霾险”等的亮相,虽极尽“创新”之能事,却违背保险的基本原理和大数法则。

  “互联网保险产品,应该突出保障功能。保险公司的强项还是在保障与风险管理上,仅依靠高收益去吸引消费者,会给险企埋下风险隐患,不利于整个互联网保险的长远发展。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保险应该首先考虑保障功能,将医疗、理财型保险产品最好作为闲余资金的投资补充。”87金融汇创始人邓永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据珠江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的互联网保险将呈现出投资型保险产品与保障型产品共舞的态势。珠江人寿将在持续推动万能型理财产品销售的基础上,加快健康险、养老保险等保障型产品的开发,逐步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保险保障服务。”


商业模式多元化,竞争日趋激烈


  目前,互联网保险的主流模式为“去中介化”的网销,共形成了5种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其中,以保险公司利用大型第三方电商平台、以店铺形式组织销售保险产品的模式最为普遍。

  “国内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呈现多元化发展,我们在去年5月份也正式上线了互联网保险产品,半年多的销售量达到了近四百万元。”邓永胜说,“未来,互联网保险的销售大战将日趋激烈。我认为要做强做大第三方网销平台,就必须切实维护投保人权益,做好保后服务,把主要精力放在开发‘定制化产品’,更新服务流程,稳定并扩大现有客户群体上。”

  对于保险公司,珠江人寿相关负责人则认为:“目前,互联网保险经营过度依赖第三方平台,一定程度上容易使保险公司陷入被动。因此,保险公司应探索在与第三方平台的深度合作中实现互利共赢,以更好地支持可持续性的合作。同时,还应不断加大发展保险公司自有官网平台的业务,实现两条腿走路。”

  此外,他还表示,保险公司要以互联网的思维结合大数据,提高差异化的在线服务,通过提高在线客服人员的服务水平及服务时效,实现在线服务全流程的快捷与顺畅,不断提高客户体验,达到口碑相传的效果。


潜在风险凸显,监管部门发力


  互联网并没有改变保险的本质,相反,在互联网的开放条件下,新型风险与传统风险叠加产生了更多的潜在风险。其在产品开发设计、信息安全、法律规范、信息披露不完整等方面的风险日益凸显。

  火爆的业绩却难掩投诉率不断攀升的窘境,国内首家互联网险企众安保险屡次“问鼎”财险投诉榜首。互联网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亟需监管部门的护航。

  前不久,保监会发布起草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从经营原则、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对互联网保险经营进行了规范。

  近日,保监会主席周延礼表示,对于互联网保险监管要强化经营主体,加强信息披露;加大对信息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互联网保险的交易数据和信息的安全;有条件地放开经营区域限制,对理赔要求简单,适用于互联网销售的险种,适当地放开经营区域限制,允许保险机构跨省异地进行经营。

   “保监会适度放开经营区域限制,将促进险企间的公平竞争及平衡发展,这将给中小险企来带来发展机遇。我希望监管部门能允许通过互联网实现寿险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销售、承保和理赔等全流程服务,而不仅限于财险业务。”珠江人寿相关负责人认为。


Title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