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发布疫控期间“金融服务优惠指引14条”

  农村金融时报3月27日讯(记者黄力辉)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把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发挥政策性金融“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作用,近日推出14条“金融服务优惠政策指引”,全力服务实体经济金融需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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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应急贷款业务。在防疫特殊时期,积极响应政府防疫工作部署,满足全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紧急资金需求,对于企业采购原材料生产疫情防控急需的消毒液等医用化工产品的,重点支持采购粮棉等农副产品为原料的防疫用品生产;生产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及基因测序设备的;受政府委托的企业按政府(或疾控中心)指定防疫需求采购医疗设备及重要医用物资,快进快出,且纳入地方财政贴息或人民银行防疫专项贷款“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的,均可作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应急信贷业务支持范围。

  (二)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以下10个领域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一是全力支持决战脱贫攻坚,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二是保障支持服务国家粮食安全的粮食全产业链信贷需求,支持春耕备耕农业生产和农资供应,确保不误农时。三是积极支持生猪全产业链,支持饲料、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生猪全产业链发展。四是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发展。五是积极支持重要农副产品生产供给,服务“米袋子”、“菜篮子”工程,抓好农副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供应环节的资金支持。六是积极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助力农业生产力提升。七是服务国家重点战略,加大对“百大项目”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八是持续加大对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绿色生态项目支持力度。九是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的重点项目,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城乡一体化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支持力度,持续发挥政策性银行补短板重要作用。十是大力支持其他涉农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资金需求。

  (三)贷款规模专列。充分利用专项信贷额度用于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有效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及时恢复生产经营。另外,充分利用生猪全产业链发展专项贷款,全力支持生猪产业发展。

  (四)贷款资金保障。一是信贷计划分配上,加大对疫情防控和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信贷支持力度。对疫情防控应急贷款单列计划全额保障。二是充分发挥信贷资源配置引导作用。对各行疫情防控救灾应急贷款所需计划实行单独配置、全额满足,不纳入各行年度计划。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指导各行将信贷计划优先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贷款、粮棉油及重要农产品购销储贷款、扶贫贷款投放需要。三是全力保障资金供应。加强日间头寸管理,确保资金预报、走款和审批的顺利进行,尤其是保障应急救灾贷款支付畅通无阻。

  (五)贷款利率优惠。一是针对全国性重点企业的定价政策。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的全国性重点企业贷款,参考LPR定价,在贷款发放时最新公布的一年期LPR一定区间内优惠。二是针对省级重点企业的定价政策。省级重点企业贷款,利率可在原救灾应急贷款定价授权基础上一定区间内优惠。三是除全国性和省级重点企业外,全国地市级以上(含)政府、有关部门或防疫应急指挥部等职能部门确定的防疫和生活保障企业的疫情防控应急贷款,在测算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区间内优惠。

  (六)服务费用减免。在年初减费让利基础上,从2月3日起再次出台五项措施,对受疫情影响地区客户一律减免人民币结算、国际结算、银团贷款、委托贷款、企业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企业理财等五大类46项服务收费,最大程度降低相关企业融资成本,最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合理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七)因企纾困施策。一是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重点疫区企业,通过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再融资、无还本续贷、下调贷款利率、调整贷款期限等方式进行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出现实质性风险企业,在没有达到刚性控制前提下,暂不下调其在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的资产风险分类为不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上市公司,出现股票质押贷款到期未能还款的,予以适当宽限。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贫困地区疫情防控方面的融资需求,在符合扶贫贷款认定标准情况下,可享受农发行支持深度贫困地区28条和新10条特惠政策。二是规范办理延期还本。根据企业申请临时性延期还本的具体情况,按照现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客观调查、合理评估、把控风险、分类施策。对大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选择展期、再融资等方式进行延期;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选择无还本续贷、展期等方式进行延期;对固定资产贷款,可选择调整还款计划、展期、期限调整等方式进行延期。

  (八)建立两大通道。一是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通道。保证完成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要求各行增强主动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发挥服务三农的政策优势、资金优势、利率优势,对纳入人民银行防疫专项贷款名单的全国性重点企业,要主动对接、应贷快贷、应贷尽贷,切实加大对疫情防控和防疫生活保障物资生产供应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建立复工复产绿色通道,精准助力十大重点领域复工复产。为精准支持涉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助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开通复工复产绿色通道,重点支持10个领域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九)扩大授权范围。对使用防疫应急通道相关贷款客户的信用评级权限,视审批能力等管理情况差别转授二级分行。对用于疫情防控以及民生物资供给保障的业务,单一法人客户5000万元(含)以下的增量流动资金授信审批权限,单一法人客户和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单笔5000万元(含)以下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和放款支付核准权限,根据业务类别、各行管理能力等实际情况差别转授二级分行。

  (十)办贷条件放宽。一是集团客户办贷条件放宽。对于全国性重点企业中的集团成员企业申请应急通道贷款,均暂按单一法人客户进行授信,已建立客户关联关系的可以解除,待疫情结束一并纳入集团客户授信并进行后续管理。二是重点企业财务指标放宽。对重点企业的信用等级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不作硬性要求,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省行有权审批人同意,可准入办贷,可适当发放信用贷款。三是测算授信额度放宽。根据全国性重点企业疫情防控资金需要,合理授信,风险自担,在测算授信额度时暂不受CM2006系统测算自营性非专项额度的限制,及银保监会流动资金贷款限额的限制,同时防止过度授信。在调增疫情应急通道贷款对应的自营性非专项授信时,暂不受“调增超过首次审批的50%”等有关要求的限制。

  (十一)简化办贷流程。一是简化集团客户管理。对于已认定为跨省集团客户的成员企业承接的属于当地政府明确重点复工复产,且在省行用信审批权限内的合规PPP项目贷款,符合条件的可先按单一法人客户进行授信、用信调查审查审议,在报备相关前台业务部门同意后审批发放贷款,待疫情结束后一并纳入集团客户授信并进行后续管理。相关前台业务部门要对这些成员企业和项目实行名单制管理,强化“一道防线”风险把控。二是合理简化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和方式。对时效性要求较高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要优先办理、急审速批,保证质效。信用等级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可不作硬性要求,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省行有权审批人同意,可准入办贷。在担保资源不足情况下,适当、适度发放信用贷款。三是优化放款监督。贷款审批后,及时沟通协调,做到精准高效发放。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落实发放支付条件的,在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企业作出承诺,可以先行办理,在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补办。重点疫区可根据情况采用非现场手段开展贷后检查,适当减少现场检查次数。

  (十二)容缺办理贷款。一是评级授信合理容缺。对于疫情高风险地区复工复产贷款客户进行评级和授信时,无法取得上年度财务报表的,采用2018年度或能取得的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谨慎测算授信额度,待取得上年度财务报表后要及时进行重新评级和测算授信额度。客户信用等级将于近期到期,暂时无法取得新年度报表的,可直接延长有效期至新年度评级。二是客户资料合理容缺。对因疫情防控因素限制,无法取得客户签章、签字的材料,在不影响风险判断的前提下,采用先行受理、容缺办理等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疫情结束后及时搜集相关资料。三是调查评估合理容缺。对于因疫情影响不能现场调查评估,导致现场调查核实、抵押担保物核实等材料缺失的,在通过微信、视频、电话、录音、录像等通讯技术手段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可先容缺办贷。容缺办贷资料要在调查报告和审批书中予以说明,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疫情结束一定时间(一般为1个月)内要及时提供补齐,否则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十三)开展网络办贷。一是对于因疫情难以进行现场调查的,可通过远程监控、微信视频等先开展非现场调查,待疫情过后再补充调查。二是充分利用视频贷审会、网络移动办公等非现场形式,做到随到随审、随议速批、急事急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三是对于调查环节无法及时取得的资料、签章(字)等,如不影响各环节对其进行风险判断,可采用先行受理,容缺办理,待疫情结束予以补充提供。调查人员要注意保存相关照片、视频等信息资料,对调查报告真实性负责。四是审议环节的网络贷审会要保存全程录音、录像等信息,并要事后还原有关审议资料。各行根据视频会议表决结果快速办理审批手续,但在疫情结束后要及时还原贷审会会议

  (十四)优化金融服务。一是按照人民银行要求,2月3日全行营业网点统一恢复对外营业和运营,合理安排人员值班、轮岗,保持最低水平营业和运营状态。涉及疫情防控相关业务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压单、不拒收、保支付,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二是积极引导客户通过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企业网银、银企直联等电子支付渠道保持7×24小时运营,满足客户快速办理资金汇划需求。企业网银、银企直联等业务单笔支付限额提高至5亿元,对疫情严重地区客户通过企业网银办理的信贷资金支付,各行可结合实际,参照节假日信贷资金支付办理流程办理。加强客户线上服务,积极利用微信客户服务平台,开展“一对一”在线业务咨询。三是全方位保障外贸金融服务。建立跨境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实行分行优先办理、优先审核、头寸优先保障、系统优先支持,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采购、捐赠等跨境业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简化企业国际业务办理手续。便捷企业资金入账和结汇,简化资本金收入结汇支付手续和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服务特殊时期外贸金融需求。及时处理特殊时期企业执行国际贸易规则、规制的特殊要求,通过微信等方式,为客户提供报价、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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