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新闻导航

农业领域气候投融资实现规模化的破局之道

2026年08月10日 版次:02

■ 王爱静

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大源镇,一家从事湖羊养殖的强村公司,凭借气象局出具的气候适应性评分报告,从农行获得了300万元信用贷款。这笔贷款的落地,是气候投融资从探索走向实践的生动缩影。

当前,一些银行开始尝试将气象维度的量化评分纳入信贷审批流程及授信模型。如何让“好山好水好空气”从生态概念变成可量化、可定价、可授信的信用资产,正是气候投融资近年来探索实践的重点。

事实上,我国气候投融资的制度建设早已稳步推进:2020年,生态环境部会同多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2021年,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的申报工作;2022年,九部门联合公布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确定23个地方入选气候投融资试点。

在一系列顶层制度框架的指引护航下,各地立足自身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走出了差异化的探索路径——东部沿海依托金融开放优势试水市场化机制创新,西部生态脆弱区聚焦保护与治理协同推进,南方生态优势区全力推动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

截至2025年底,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项目库累计入库及储备项目超过6300个,涉及总投资超4万亿元,累计授信总额约6000亿元,其引导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保障功能已初步显现。

在农业领域,气候投融资将气象数据转化为授信依据,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低碳农业项目,推动农业向更绿色、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江苏盐城以30年气象数据为“隐形抵押物”,助西蓝花种植企业获得5000万元授信;新疆伊犁将气候年景预测作为增信依据,为薰衣草种植企业投放3000万元贷款;内蒙古落地全国首笔“苜蓿气候贷”……“气象×金融”的创新模式正在全国各地生根发芽。然而,要推动气候投融资在农业领域真正规模化落地,仍面临多重困难。

首先是标准与数据的壁垒。当前全国统一的气候风险量化评估标准尚未建立,各地对“气候友好型项目”的界定标准存在差异,气象、金融、农业等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机制也未完全打通。银行想要获取精准的气象评估报告,往往需要反复协调各方,流程成本较高。

其次是融资结构与产品设计的失衡。气候投融资资金结构中公共融资占主导,社会资本参与度低。同时,农业项目回报周期长与银行贷款期限短的“周期错配”问题突出,导致一些中长期气候适应型项目难以获得与之相匹配的资金支持。

再次是项目经济性的困境。部分农业气候项目“技术上可行,经济上竞争力不强”,收益具有滞后性,影响市场化资金参与的积极性。

最后是气候投融资的覆盖范围不均衡。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小农户等经营主体因规模小、数据缺乏,尚未被纳入气候投融资的支持体系,而他们恰恰是最需要气候适应资金支持的群体。

面对这些现实堵点,新的顶层部署为气候投融资破局指明了方向。

国务院在今年6月印发的《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这一顶层部署,直接将气候投融资的实践探索,纳入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整体推进框架。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在第五届气候投融资国际研讨会上表示,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制定气候适应金融支持标准,金融支持农业气候适应的探索需要更加系统化。

从顶层设计到基层实践,我国气候投融资走过了从0到1的初始阶段。未来,如何让气象数据真正成为农业信贷领域通用的“硬通货”?如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小微涉农主体的融资门槛?如何让气候评价标准更贴合各地农业生产实际?这些仍是行业需要持续探索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