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名义收入保持增长

  农村金融时报5月7日讯(记者田耿文)据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2.7%(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名义增速),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下降3.1%,实际降幅小于全国农村居民1.6个百分点。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应对,精准施策,助力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就业,畅通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开展消费扶贫行动。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情况看,一季度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5元,增长2.0%,增速比全国农村居民高1.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下降3.7%,实际降幅小于全国农村居民1.0个百分点。

  从地区看,一季度,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4元,增长2.6%,增速比全国农村居民高1.7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下降3.1%,降幅小于全国农村居民1.6个百分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5元,增长2.0%,增速比全国农村居民高1.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下降3.7%,降幅小于全国农村居民1.0个百分点。

  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保持增长。农村劳动力复工较往年延迟,2月获得的工资收入明显减少,各地及时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部分抵消了疫情带来的影响。一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92元,增长0.3%,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0.6个百分点。疫情期间,各级政府加大社会保障和救助力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从政府获得的转移性收入人均359元,增长10.7%,促进人均转移净收入达到945元,增长9.2%。

  从经营净收入结构看,一产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支撑了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略有增加。在疫情冲击下,一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二三产经营净收入339元,下降10.4%,其中住宿餐饮、交通运输仓储等经营净收入受影响下降较多,分别下降27.7%、21.2%。相比而言,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一产经营净收入699元,增长6.0%,其中受生猪等畜牧产品价格高企影响,人均牧业经营净收入298元,增长27.2%。在一产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带动下,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037元,增长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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