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十年来,我国金融行业紧跟国家战略部署,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撰写下举世瞩目的新篇章。
这其中,农村金融领域通过成长与发展,乃至日益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民服务”的重要渠道和“生态经济”的重要依托,尤其值得抒写。
更重要的是,十年的积累、探索与发展,农村金融系统服务意识空前高涨,服务体系日渐成熟,行业凝聚力和团队责任感愈发突显,普惠金融的模式创新与品牌建设能力逐步提升……拥有了这样的基础和底蕴,乘着乡村振兴和双碳目标的东风,农村金融的空间舞台势必进一步拓展,未来也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十年回首中,“农金人”已留下欣慰与骄傲,收获启发与思索,满怀激情与动力,准备好奔赴下一个十年。
本报编辑部从本期开始,推出大型系列报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农村金融非凡十年”,从顶层设计出发,梳理十年来农金领域在支农支小、助企纾困、绿色金融等方方面面的创新足迹,展现在支持与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双碳目标等重大国家战略上,“农金人”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见证农金领域在党建引领下、为民服务中,自身的发展与蜕变,并共同憧憬美好未来。
我们也以此套报道作为献礼,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报记者田耿文 郑源源 杨怡明 孙金霞
亮出创新举措决战脱贫攻坚
党的十八大作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
2020年11月23日,随着贵州省宣布最后9个深度贫困县退出贫困县序列,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在整个脱贫攻坚过程中,我国金融业密集出台针对性的政策文件、指导意见、模式创新设计、实施办法等顶层设计和措施方案,指导各地金融机构积极投入并参与其中,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财富”源源不断向贫困地区倾斜,将贫困地区资源禀赋转化为生产要素,不断培育和发展产业,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摘帽,提升贫困地区的“造血”能力,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找准着力点
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2015年11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该决定要求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自此,我国扶贫开发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
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2015年12月,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召开全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安排部署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要求金融系统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找准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着力点,将产业扶持和带动贫困户贫困人口脱贫有机结合,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增强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金融资源投入。
由于不同贫困地区的融资条件参差不齐、融资需求多种多样,如何使金融扶贫工作达到“精准”,是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切入点。
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完善精准扶贫金融支持保障措施、持续完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详细部署。
这为金融业全面改进和提升扶贫金融服务,切实增强扶贫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供了指引。
在整个脱贫攻坚过程中,从农业农村部、扶贫办等脱贫攻坚的具体指导部门到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金融行业的具体指导部门,密集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和指导意见,其中,作为直接面向贫困户、精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因其具有“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基本政策要点,在精准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培育地方特色产业、推动贫困地区金融市场发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扶贫小额信贷经过多年的发展,成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支撑。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4443.5亿元,累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067.81万户次,超过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三分之一。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深度贫困地区是脱贫攻坚的坚中之坚,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完成的任务。
为此,2017年6月召开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要求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还要求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规模,通过各种举措,形成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强大投入合力。
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解决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对特殊贫困人口的保障措施。
自此,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亦成为金融业义不容辞的使命和担当。
为解决金融精准扶贫过程中“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人民银行充分利用扶贫再贷款、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等,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参与脱贫攻坚提供了极为关键的资金支持,解决了资金的来源问题。
2019年,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2020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定价机制试点推向全国,并提出要加强扶贫再贷款管理和评估效果,提高使用效率。
随着扶贫再贷款的推进,相关政策也在向前推进有序衔接,确保这笔资金能够发挥最大扶贫功效。
202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在介绍金融精准扶贫的成效时指出,脱贫攻坚战以来,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7100多亿元,扶贫再贷款累计发放6688亿元,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发放9.2万亿元。累计支持贫困人口9000多万人次。
为撬动更多资金参与精准扶贫,金融部门不断创新金融扶贫工具。针对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涉农主体贷款难、市场风险大等痛点,创新金融扶贫方式,通过“银行+期货+保险”模式,发挥金融合力,提高涉农主体抗风险能力和利润水平,解决贫困地区资金短缺,为贫困地区注入源头活水,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实践证明,“银行+期货+保险”模式不仅提升了贫困地区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还有助于提升农户和企业的金融意识,激发涉农主体的自身造血机能,从而取得更大的脱贫攻坚效果。
时任证监会扶贫办副主任的杨志海曾表示,在“银行+期货+保险”模式下,商业银行、交易所、期货公司可发挥合力,整合资源,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促进核心企业和中小企业供应链协同,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优化上下游定价模式,促进产业链生态优化。以“银行+期货+保险”等创新金融扶贫方式为突破口,探索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深度贫困地区。
聚焦易地扶贫搬迁
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央明确的“五个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径之一,是脱贫攻坚的标志性工程,也是难度大、投入多的专项扶贫工程,还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地区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2015年和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启动实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先后制定《“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重要政策文件,明确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要求,研究出台异地扶贫搬迁的资金筹措方案、安置住房面积标准、工程质量安全规范、配套设施建设要求、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后续扶持、事中事后监管巡查等专项政策,构建起“四梁八柱”政策制度体系,让地方在工作中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作为我国唯一农业政策性银行,农发行坚守政治站位,践行“支农为国、立行为民”办行理念,为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筑牢金融保障,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自2015年开始,农发行就把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服务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重中之重。数据显示,农发行在“十三五”期间累计投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3123.36亿元,惠及建档立卡搬迁人口524万人,成为推进这项工作的主力银行。
易地扶贫搬迁让群众“挪了穷窝”,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乔迁新居。但“搬得出”只是第一步,要实现“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还需进一步做好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2020年,农发行印发《关于开展信贷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全系统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继续发挥好政策性金融扶贫重要作用,扎实开展信贷支持专项行动。明确要确保到2020年底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到2025年底帮助搬迁群众在稳定脱贫的基础上实现“能发展、可致富”;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农发行累计审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贷款项目973个,审批贷款金额2016.95亿元,累计投放贷款1299.70亿元,贷款余额1212.05亿元,覆盖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11个大中型集中安置点。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持续努力,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让广大脱贫地区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破解小微融资难题释放“政策红利”
我国小微企业量大面广,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繁荣市场、改善民生和满足人民需求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服务小微企业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小微企业发展解忧纾困。
优化顶层设计
增强小微企业金融供给力
2011年,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制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资产总额等指标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种类型。自此,对小微企业有了较为清晰的认定,也使得各项政策能够更具针对性地落地实施。
相较于大中型企业来说,小微企业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特别是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窄等问题长期制约其发展壮大。2012年4月,国务院针对小微企业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其中,特别提到“努力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难”,从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等5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随后,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部署小微金融服务工作,并对人民银行、原银监会、原保监会、证监会、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现实难题。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指导意见或具体措施,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2017年,修订后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出台。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新增“融资促进”一章,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普惠金融、融资方式等层面多措并举,全方位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范围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完善了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体系,强化了金融服务中小企业的顶层设计,对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起到更好的引导作用。
一系列举措使针对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日益改进。2018年6月,央行、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提出23条短期精准发力、长期标本兼治的具体举措,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随着顶层设计逐步推进,从国家层面到各地方政府,从监管部门再到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各个层面的支持政策也陆续出台,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为具体且细化的制度保障。
精准发力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长期以来,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都是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关注的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一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把服务小微企业作为金融工作重中之重,认真谋划和设计金融支持措施,完善政策框架。”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出席“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时说。
为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人民银行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有效发挥牵引带动作用。
2014年3月,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正式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类别下创设支小再贷款,同时下达全国支小再贷款额度共500亿元。支小再贷款的发放对象为小型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等四类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
2020年以来,为应对疫情影响,人民银行先后多次增加支小再贷款额度,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低成本、普惠性资金支持。稳定、成本低、期限较长的支小再贷款极大程度提升了中小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和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精准“滴灌”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疫情对小微企业的冲击,2020年6月,人民银行特别创设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本着“应延尽延”的原则和助微扶困的态度,上述两项直达工具从去年6月延续至去年底。
今年,人民银行又对两项直达工具实施了接续转换。数据显示,两项直达工具累计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已达13.1万亿元,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10.3万亿元。
此外,人民银行还通过“出台1.8万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推出科技创新和普惠养老两项专项再贷款”等一系列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和实体经济发展。
解决融资难的同时,顶层设计也在致力于破解融资贵的瓶颈。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解决好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提出“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等十条意见,并要求人民银行、原银监会、证监会、发改委等部门明确职责分工,采取综合措施,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随即,为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解决小微企业倒贷问题,原银监会专门印发《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从合理确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丰富完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产品等六方面制定具体可行的政策。
利率是影响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的关键因素之一。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人民银行先后放开贷款、存款利率管制,建立并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形成机制,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央行有关负责人曾表示,通过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可以起到运用市场化改革办法推动降低贷款实际利率的效果。
数据显示,今年4月新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5.13%,近5年来下降近1个百分点。
多措并举
构建金融服务小微长效机制
一系列政策举措陆续落地实施,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然而,面对近年来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双重冲击,还需要加快速度建立小微金融服务长效机制。
实际上,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印发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年)》,明确小微企业、农民等群体是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并要求发挥各类银行机构的作用,为所有市场主体提供多层次全覆盖的金融服务,并鼓励大型银行加快建设小微企业专营机构。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行差别化考核评价办法和支持政策,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为了增加有效金融供给,11部门联合印发《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随后各大商业银行陆续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下沉金融重心,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可得性。
与此同时,为完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机制,2017年,原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3年后,银保监会又制定《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整合近年来银保监会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一系列监管政策要求,形成“一张清单、差别权重”的多维度综合化评价指标体系,激发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
为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先后出台《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征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推动广东、浙江、江西、广西、甘肃、青海、陕西、深圳等10多个省区市陆续建立省级企业征信平台。《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22)》显示,全国各地方征信平台共采集8154万户企业的141亿条信息,全年帮助100.1万户企业获得信贷3.59万亿元。
2020年以来,本就面临融资困境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加剧。金融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拿出超强的应对能力和反应速度,针对重点领域和困难行业陆续出台多方政策措施,支持扩内需、助复产、保就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精准金融服务。
例如,2020年3月,银保监会等5部门出台通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4月,银保监会与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2017-2022年连续6年专门下发通知,部署当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今年5月,人民银行制定《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从制约金融机构放贷的因素入手,着力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陈雨露表示。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8.8万亿元,是10年前的3.35倍。
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形势,更重要的是推动压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畅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让更多小微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中国是宣传倡导绿色金融理念的国际先行者。截至目前,绿色金融三大功能正在显现,五大支柱也初步形成,在支持中国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5月12日,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说。
绿色金融对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十年间,随着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业务增长迅速、环境信息披露取得实质性进展、金融机构绿色产品日益丰富,我国绿色金融实现快速发展。
顶层设计先行
为发展绿色金融“护航”
我国是全球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较为完备的国家之一。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首次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发放力度,研究设立绿色股票指数和发展相关投资产品,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等。
同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再次强调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随后,针对“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这一目标,监管部门给出具体指导意见。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为绿色金融规范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自此,我国开始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当年有媒体报道中曾用了这样的表述:随着意见的出台,中国将成为全球首个建立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
5年后,国泰君安证券研报显示,在多方共同推动下,我国已成为全球首个建立比较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的经济体。
2020年9月,当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被明确,我国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建设也迈入新的历史时期。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做好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基本遵循。随后,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人民银行也确立“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
整体来看,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文件先后落地,我国已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但银行保险机构在重视程度和执行效果上还存在差异。
基于此,今年6月2日,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服务兼具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各类经济活动,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健全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管理制度,有利于指导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支持力度;有利于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补齐制度短板,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绿色金融管理,推动保险业在绿色投融资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绿色金融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流程管理,完善内控管理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推动各项绿色金融政策落地见效。
在业内人士看来,《指引》的内容十分丰富,涵盖了不同性质、类型和规模的银行保险机构,具有很强的引领性和指导性,有助于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支持。
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如今,我国绿色金融产品日益丰富,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产品逐渐成熟。
绿色信贷方面,记者梳理发现,我国绿色信贷政策起步较早,从2007年原银监会发布《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开始,再到2012年发布《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提出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至少每两年开展一次绿色信贷全面评估工作。
紧接着,《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等一系列涵盖监管要求、数据统计、考核评价、分类指导在内的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从定量和定性的维度细化绿色信贷相关要求。
与此同时,近年来,监管部门也积极运用内外部激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绿色信贷。
例如,央行通过绿色专项再贷款等措施降低金融机构负债成本,引导其服务政策支持行业;2017年将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业绩纳入MPA考核;将绿色信贷纳入货币政策担保品的范围,提高绿色产品利用效率。
央行日前发布《2022年二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9.55万亿元,同比增长40.4%,比去年末高7.4个百分点,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9.6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3.53万亿元。
作为规模仅次于绿色信贷的绿色债券,近年来也取得长足发展。
记者梳理发现,2015年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首次提出研究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并鼓励对绿色信贷资产实行证券化。随后,各债券市场监管部门相继发布政策,支持绿色债券规范化发展。次年,境内首单绿色金融债券成功发行,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启航。
2017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对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亦作出明确规定,完善绿色债券市场政策的覆盖面。政策的完善对绿色债券发行提供了有效支持,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今年7月,绿色标准委员会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标志着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中国绿色债券标准正式建立。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透露,截至今年3月,中国境内绿色债券余额约1.3万亿元,在全球位居前列。
从保险业来看,我国绿色保险产品种类不断增加,风险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去年6月1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保险业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推绿色发展蓝皮书》,其中提到,保险业在服务能源结构调整、护航绿色交通发展、赋能建筑行业绿色转型、支持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推动巨灾应对能力、提升助力生态碳汇能力提升、参与环境风险多元共治、助推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保险业持续优化投资结构,从负债端到资产端全方位参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通过精细化管理,开展不同领域的污染防治和“双碳”绿色投资实践,推动绿色项目调结构、转方式、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已基本形成。”陈雨露在“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构建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同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部分金融机构已试编制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并且试点开展了碳核算,为未来适时在全国推广积累了经验。
紧抓窗口期
绿色金融发展前景广阔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实现“双碳”目标,需要银行业保险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助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
针对下一步发展绿色金融计划,日前,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强化监管引领,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
具体来看,首先是完善绿色金融领域政策框架。银保监会健全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相关政策,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完善绿色金融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强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和绿色金融统计工作,协同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
其次,提升绿色金融创新与服务能力。银保监会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深入研究经济绿色低碳转型路径,积极稳妥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碳减排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促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加强专业培训和人才储备,优化绩效考核,有效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再次,加强绿色低碳转型风险管理。银保监会指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探索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符合国家产业规划、有效益、有市场、有竞争力的优质企业和项目继续给予金融支持,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陈雨露也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会着力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顶层设计,推动中国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开展碳核算,稳步推进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同时发展碳金融,以市场化方式实现控碳减排。
从政策入手做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大文章”
2021年,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乡村振兴战略进入全面启动期。
乡村振兴目标是,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力争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金融是不可或缺的“笔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托金融行业全方位支持与服务是重中之重。
开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序幕
事实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是在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记者梳理发现,从2017年至今的6年间,每年都有乡村振兴领域相关的政策发布,且每年的任务目标和要求都被提升和细化。
2018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乡村振兴5个要求及3个阶段目标,具体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
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则首次具体阐述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计划,重点强调“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
下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从2018年至2022年这5年间,既要在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又要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并给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主要指标,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5年规划,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随后,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这是首份金融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文件。意见提出,要完善货币政策、财政支持、差异化监管等政策保障体系,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农发行第一时间拿出政策,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4月该行出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对全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总体部署,并就服务的重点领域、拓展途径和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指导意见》要求,农发行要全力服务支持农业现代化,突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服务精准扶贫,加快补齐乡村振兴突出短板;支持农村现代化,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积极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四个重点领域。
健全乡村振兴“农金”服务体系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金融的作用和意义愈发突显。健全并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明确农村金融服务方向和目标,树立农村金融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价值,充分发挥其作用,成为摆在全行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随着“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密集出台,如《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等。
尤为重要的是,去年6月,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填补了我国乡村振兴领域的立法空白,标志着乡村振兴战略迈入有法可依、依法实施的新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为乡村振兴奠定了法律基础。其中,在扶持措施8项要求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打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后一公里”,金融监管层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建设,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效率和水平。如,一方面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增强农村经济增长动力,另一方面加大商业银行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着力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和信贷渗透率,做好小微普惠领域的金融服务。与此同时,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作用,引导农信社、农商银行、农合行坚持服务县域、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此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打造综合化、特色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
在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方面,今年7月15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开行和农发行四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配合人民银行建立金融支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对接机制,部署做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保障和金融服务。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开行助推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能源、交通、水利、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发放基础设施中长期贷款6557亿元,高效完成国开基础设施基金首批项目投放。
农村路网是农村地区的重要基础设施,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具有重要的先行引领和服务支撑作用。8月9日,农发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7年期支持农村路网建设主题金融债券42亿元,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农村路网建设,包括“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路衍经济发展、强农惠农高速公路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贷款投放。
“农村路网建设主题金融债券是农发行为推进‘十四五’时期农村路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的重要体现,亦是农发行积极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调增政策性银行8000亿元信贷额度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部署的有力彰显。”农发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1至7月,农发行累计投放农村路网建设贷款467亿元,截至7月末,农村路网建设贷款余额3405亿元。
全力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当年底发布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这样描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加快补齐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短板,2021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方案》明确指出:银行保险机构要大力支持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重点帮扶县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信贷投放要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支持保险公司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积极参与重点帮扶县经济社会建设。
此后,各银保监分局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通过强化监管引领、压实银行主体责任、实行差异化监管等有效手段,全面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金融机构主动担当,全力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如,2021年以来,农发行坚持以服务乡村振兴统揽全局,积极推动完善服务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聚焦乡村振兴六大领域,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1年年末,涉农贷款余额62900亿元。
今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化落实期。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央行、银保监会也分别发布《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相关金融支持政策,乡村振兴制度政策体系和框架已初步健全并日趋完善。
粮食事关国运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主动对接融资需求,强化粮食安全金融保障。
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尤其是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粮食安全问题更成为关乎乡村振兴、社会民生的头等大事。总体上讲,近年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我国粮食安全形势不断向好,中国饭碗端得更稳。
十九大以来,农发行顺应我国粮食收购市场化改革步伐,全行上下从支持托市收购,逐步探索支持粮油市场化收购。无论是支持市场化收购,还是支持托市收购,农发行自顶层设计开始,便本着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油市场稳定的初心,从未改变;作为国有大行,农业银行同样提前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指导,保障粮食重点领域贷款规模,优先满足夏粮收购资金投放需要,加大粮食全产业链区域性产品创新。
金融活,则经济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撑。未来,农村金融的顶层设计必会更细更精准,乡村振兴的道路亦会越走越宽。
责任编辑:李美丽
11:17 | 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助力石城美丽乡... |
16:57 | 农发行四川广安市分行:开展柜面... |
14:53 | 建行云南镇雄县支行开展阳光学子... |
16:23 | 农发行常州市分行:金融活水润泽... |
15:56 | 守护幸福“夕阳红”!农发行四川... |
12:14 | 农发行四川武胜县支行开展征信宣... |
12:10 | 农发行云南弥勒市支行投放1000万... |
11:56 | 农发行四川乐山市分行金融活水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