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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农发行联手 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公布《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利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抵押补充贷款是国家政策性银行实施的优惠信贷政策工具,执行利率低于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可以有效降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融资成本。

《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利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资金整治的重要意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职能作用,按照抵押补充贷款相关政策规定,优选承贷主体,有效防控风险,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同时要求,严格把握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支持范围。农发行设立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具体支持范围包括:水、电、路、气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污水垃圾治理、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提升等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农村居住社区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房屋抗震安全等级提升等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农村风貌提升、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等乡村开发建设。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县(市、区、旗)、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此外,《通知》要求建立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库,由住建部和农发行进行管理。管理流程是: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农发行当地分支机构提出需支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省级住建部和农发行省级支行组织开展项目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删除,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出优先顺序,于每季度末分别报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和农发行基础设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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