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顶部

险资为民企纾困须把控好风险

 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的“稳定器”作用正进一步被加强。

自2018年10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目前已有国寿资产等10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完成专项产品的设立前登记,目标规模合计1160亿元,其中5单专项产品已经落地,完成投资约22亿元。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近日表示,除鼓励保险资金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之外,在之前加快专项产品落地进程基础上,银保监会鼓励保险业拓宽专项产品投资范围,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当前,保险业主要从两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其一,是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风险保障;其二,是为民营企业提供保险增信服务,“政银保”合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和其他资本相比,险资纾困民企有着更明显的优势。一方面,险企资金规模大,可用于救助民企的资金量在主要机构投资者中仅次于商业银行,但一般银行只能提供贷款,不能直接投资民企的股权,险资的参与无疑为民企提供了另一条资金来源;另一方面,险资是价值投资的坚定实践者,坚持长期持有而不是短期操作的投资策略,因而能为上市公司和民企提供持续性的资金支持扶持;此外,保险专业产品陆续落地,加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更能提振市场信心,引导资本市场进行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并有序化解股权质押风险。

近来,银保监会对长期持有股票的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评价体制等配套工作的推进,也极大鼓励了保险资金长期持有股票,进一步增强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上的稳健价值投资者和“稳定器”的作用。

可以预见,险资设立专项产品将对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但应该注意的是,保险资金也有自身的弱点,特别是在监管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也容易发生问题和风险,成为“门口的野蛮人”。因此,在为民营企业纾困的同时,也要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和规则,防范由此引发的风险。

我们认为,保险机构在研究如何进入资本市场时,一定要把规范放在前面,把不干扰和破坏资本市场秩序放在前面,不能为了自身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破坏市场秩序。同时,应充分发挥险资积极作用,更好服务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等国家重大改革举措,重点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优势的行业和领域,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监管机构也应积极创造条件,为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通道,并通过有效引导和严格监管,防范和整治险资运用乱象,让资金实实在在地流入实体经济,让保险资金从“野蛮人”变成“文明人”。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