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耿文
“保险+期货”模式自2015年试点推出以来,持续优化完善。特别是,2023年,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系统性引入农业龙头企业与银行机构,创新推出“银期保”种收专项项目,为规模化农业种植主体提供了全周期、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保险+期货”核心价值在于重构了农业风险分担机制。通过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为农业风险提供了对冲工具,有效降低了农户面临的价格波动风险。同时,这种创新的农业风险分担机制为金融机构与农业产业的深度融合提供了范例,吸引了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农业领域,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在这一机制的实践中,各类金融主体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形成了多元协同的服务格局。比如,银行可依托“保险+期货”的保单,为农户提供低息贷款,解决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期货交易所则通过设立交割库、基差贸易等,让农产品更顺畅地对接全国市场。
随着实践深入,各参与主体进一步探索衍生服务模式,针对性开发出“保险+期货+信贷”“保险+期货+订单农业”等衍生产品,形成“风险保障+融资支持+销售渠道”的生态链。这不仅为农户增加了锁定收益的通道,让农户得到了实惠,客观上也推动着农业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迈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经过多年实践,农户的风险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已从最初的“被动接受”转向“主动参与”。越来越多的农户也逐渐认识到“保险+期货”的本质是风险管理,而非一定能增加收益,赔付少甚至不赔付都是有可能发生的事情,这恰恰说明农产品能卖得上好价钱。农户的科学风险管理观念随着“保险+期货”的深入正逐步提升,这也有助于促使农户制定合理的种植、养殖计划,科学地进行农业生产。
当然,“保险+期货”的发展仍存在提升空间。从现实需求来看,部分品种的保障水平与农户期望仍有差距,比如,一些经济作物的保险金额未能完全覆盖生产成本,极端天气下的赔付时效也需进一步加快;从参与广度来看,部分偏远地区农户因信息闭塞、认知不足,参与度相对较低;从长效机制来看,当前项目多依赖阶段性财政补贴,长期可持续的补贴与市场化运作平衡机制仍需完善。
笔者认为,随着社会各界对“保险+期货”项目的关注度与支持度持续升温,下一步可从两方面推动其提质增效。一方面,要推动更多特色农产品纳入试点,同时开发更多更有特色的产品或模式,满足不同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农户金融知识培训,激发其农业生产的内生动力,从而确保“保险+期货”这一惠农模式真正发挥出应有作用。唯有如此,才能让“保险+期货”这一模式真正扎根乡村,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更坚实的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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